【公告】注意!!!自113年1月1日起,基本工資調整了!

 

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以勞動條2字第1120148404號公告發布,

「基本工資」自113年1月1日起,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(以下同)27,470元;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。

(有關該等工作者之工資計算標準,詳見勞動部網站: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28690/2282/2284/2290/7160)。


註:
勞雇關係均適用勞動基準法,不論一般勞工、兼職勞工,或按日、按時計酬之勞工、工讀生均適用,因此,雇主不得因受僱身分是工讀生或正職、兼職人員而有所差別。除此之外,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雇主應全額、定期、直接給付,不得預扣勞工工資做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,給付勞工之工資亦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。